臨床具有典型的甲亢表現,如精神緊張,多汗,心悸,易疲勞,食欲亢進,體重下降,失眠,腹瀉等。查體發現皮膚溫濕、潮紅、手指震顫、眼球突出,甲狀腺腫大,心率增快,動脈收縮壓升高,脈壓增寬。
根據實驗室檢查和臨床表現,妊娠期甲亢可分為三度:輕度,TT4最高水平<180.6nmol/L;中度,TT4最高水平>180.6nmol/L;重度,有甲亢危象,甲亢性心臟病、心衰、心肌病等。
臨床多見甲狀腺功能亢進病人合並妊娠,因此甲狀腺功能亢進多已在孕前診斷,妊娠期發現者較少。另外,由於妊娠期高代謝表現,如耐熱力降低、焦慮、皮膚溫濕、甲狀腺增大及心動過速等表現可影響輕度甲狀腺功能亢進病人的識別。早孕期頑固性妊娠劇吐應排除甲狀腺功能亢進。
診斷的建立主要根據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過去根據基礎代謝率> 30%,PBI>12μg/dl為診斷指標。目前有更精確的放免測定法直接測T3、T4濃度。
妊娠期T3、T4水平均升高,且由於TBG影響,使甲狀腺素總量增大。妊娠甲亢的診斷表準為:TT4≥180.6nmol/L(140μg/L),TT3≥3.54nmol/L(2∶3μg/L),FT3≥8pg/ml,FT4≥40pg/ml,FT4I≥12.8。診斷標準也相應提高,TT4正常范圍5~13μg/dl,當190nmol/L(>15μg/dl)為異常;TT3正常值68~213ng/dl,>230ng/dl為異常,如果患者有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狀,T4正常,T3升高,可能為T3性甲亢。用平衡透析法側遊離T3、T4、可不受TBG影響。FT4正常值20~40pg/ml,FT3 3.9~7.4pg/ml,TBG 13~25μg/dl,甲狀腺功能亢進時其水平均升高。亦可用遊離的T3、T4指數,T3攝取率等方法評價。
1.妊娠高血壓 由於T4水平增高,周圍血管兒茶酚胺增多。血管加壓物質增加使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發生率明顯上升。
2.胎兒損傷 臨床表現為胎兒發育遲緩,或死胎。據統計妊娠期甲亢的總流產率為7.9%,未治療或甲亢未控制的孕婦,有25%發生死產,而甲亢孕婦早產的新生兒體重明顯低於甲狀腺功能正常者。但如妊娠早期的孕婦發生甲亢,用ATD治療並不增加先天畸形的發生率。
3.甲狀腺危象 表現為高熱39℃以上,脈搏>140次/min,房顫或房撲、煩躁、大汗淋漓、惡心、厭食、嘔吐、腹瀉、大量失水虛脫,休克甚至昏迷,有時有心悸、黃疸、血白細胞升高。孕產婦死亡率較高。
4.其他 妊娠期甲亢未被控制,孕婦還易發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