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孕產期的以下情況均有利於結核菌在肺內生長、繁殖,為肺結核病發生及惡化奠定瞭基礎。
1.自主神經調節失調,體內內分泌及代謝功能紊亂,機體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狀態;
2.甲狀腺功能亢進,代謝率增加,能耗增加;
3.血液中膽固醇增高等。
妊娠期:使機體內結核菌易於由淋巴系統擴散至血液循環,而引起結核播散,導致妊娠期和產褥期合並肺結核患者同時伴有肺外結核。
1.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顯著增多,從妊娠第12 周即高於未孕者;
2.分娩時可增加3 倍;
3.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T 淋巴活性降低。
(二)發病機制
感染途徑
結核菌主要通過呼吸道傳播。飛沫傳播是肺結核最重要的傳播途徑。傳染源主要是排菌的肺結核病人的痰。傳染的次要途徑是經消化道進入體內,此外還可經皮膚傳播。肺內的原發感染灶多發生於肺中、下段,既可通過巨噬細胞經淋巴擴散,亦可經血液系統播散至全身。在免疫受損或有其他疾病的宿主可產生低熱、咳嗽、胸痛、體重減輕等癥狀。1~3個月後宿主可發生免疫反應,肺或其他處的原發灶愈合、吸收、纖維化、鈣化發生,病變愈合,但此後結核桿菌仍可在體內存活多年,在宿主免疫力低下時,結核桿菌又可活動,病變再轉為活躍。
結核菌侵入人體後引起炎癥反應,細菌與人體抵抗力之間的較量互有消長,病變過程復雜,但其基本病變主要有滲出、增生、變質。
妊娠期,若發生結核血行播散,可引起胎盤感染,導致胎兒先天性結核感染的發生。
1.妊娠對肺結核的影響
有關妊娠對結核影響的看法已有過數次改變。
(1)最初認為妊娠有利於肺結核,因為子宮增大,橫膈上升,壓迫胸腔有利於空洞愈合,結核預後改善。
(2)19世紀的研究認為妊娠對肺結核有不利的影響,孕期結核病隨妊娠的進展而加重。
(3)至1953年,通過對妊娠與未孕同齡婦女的對照研究,看到妊娠及分娩對結核無不利的影響,妊娠不改變結核病的性質及預後。
(4)有報道認為孕期淋巴結核易活動,已愈合的肺或肺外結核,孕期均有發展為活動結核的可能。
(5)有研究說明妊娠或分娩都可使活動結核發生的危險增加。
(6)畢瑤等(1995)報道分娩誘發瞭7例急性粟粒型肺結核,這與妊娠期肺結核的嚴重程度及診斷是否及時,是否有足夠的治療有關。
妊娠期的結核病發生率增加及病情加重又與妊娠期的細胞免疫調節受到抑制有關,妊娠使膈肌的上升、肺膨脹減低引起的肺部缺氧,容易使肺受到感染。過去,由於產後1年結核易復發或病情常惡化,可能與產後急劇的激素變化,細胞免疫的改變,橫膈下降,營養消耗及睡眠不足有關。現在,由於有效的化療藥物使結核預後明顯改進,孕期、產後的預後基本與未孕同齡婦女相同。
以上一些看法的改變總結如下:
(1)有不利影響:其理由是:妊娠早期出現的惡心、嘔吐、食欲不振等反應,影響孕婦的進食與營養;妊娠期全身臟器的負擔加重,能量消耗增加;產時的體力消耗,產後腹壓驟然減低和膈肌下降等,可使靜止期肺結核變為活動型;哺育嬰兒不僅損失營養,而且消耗體力。
(2)妊娠對肺結核有利。認為妊娠期新陳代謝增加,營養物質的吸收加快,隨著宮體的增大,膈肌上升,有利於結核病灶的穩定和修復。
以上兩種意見,實際上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醫療條件下,隻要註意克服不利因素,診斷及時,抗癆治療適當,產科處理正確,一般來說,妊娠對肺結核無明顯影響。但對於病灶廣泛,病情嚴重,全身情況差的肺結核患者,妊娠和分娩,可使病情惡化,產生不良後果。
2.肺結核對妊娠的影響
結核桿菌通過感染胎盤,引起絨毛膜羊膜炎的發生。而且從死嬰及胎盤組織已分離出結核桿菌。患有活動性結核的孕婦流產、宮內感染、胎死宮內及新生兒死亡率均有增加。
Jana等(1994)報道印度79例妊娠期活動性肺結核孕婦,她們的胎兒平均出生體重低,早產、低體重兒,宮內生長受限兒均增加2倍,圍生兒死亡率為6倍。Jana等(1999)報道瞭33例肺外結核,淋巴結核並未影響妊娠預後,而腎、腸等處的結核與出生低體重兒有關。Figueroa等(2001)的報道也證實瞭孕期結核感染可增加新生兒的患病率及死亡率,尤其是開始治療晚的孕婦,其新生兒死亡率增加。
治療結核病的藥物對母兒帶來不良作用的可能性也存在。妊娠不良的後果與診斷晚、治療不徹底及肺部病變進展等情況有關。
臨床表現
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常有低熱、咳嗽、消瘦、乏力、食欲差等癥狀,以及血沉快,肺部檢查有浸潤或血性播散病灶,痰檢查結核菌陽性。其中病灶較廣泛的中、重度患者,妊娠與分娩均能促使結核病情惡化,特別是重度而又未經抗結核治療且又無產前檢查的孕婦,妊娠和分娩將使病情加劇甚(或)死亡。
活動性肺結核,如血行播散性肺結核(結核菌進入血液後,廣泛散佈到肺或其他器官而引起的)、慢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患者(慢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伴心功衰竭患者,是由於肺結核晚期類型,肺組織破壞嚴重,常引起肺循環阻力增高導致右心室肥厚,後期發展為右心功能不全和心力衰竭的一種)如一旦懷孕,則有使病情進一步惡化的可能。
由肺結核對妊娠的影響來看,特別是重癥患者由於疾病可致慢性缺氧,則死胎或早產的發生率增加。但無論如何,自從70年代抗結核藥物的進展以來,凡經積極治療者,對母嬰預後已較以往有明顯提高。
診斷
有以下征候可自我判斷是否患上瞭肺結核:
①周身無力,疲倦,發懶,不願活動。
②手足發熱,不思飲食,白天有低燒,下午面頰潮紅,夜間有盜汗。
③發燒,體力下降,雙肩酸痛。
④經常咳嗽,但痰卻不多,有時痰中帶有血絲。
⑤大量咯血,胸背疼痛。
⑥高熱。
若孕婦有低熱、消瘦、乏力、盜汗等癥狀時,應重視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結核的可能,並予胸部攝片、痰檢抗酸桿菌以明確診斷。
1, 預防
1)加強衛生宣教 做好卡介苗的接種工作。在肺結核活動期應避免妊娠;若已妊娠,應在妊娠8周內行人工流產,1-2年後再考慮妊娠。既往有肺結核史,或與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史,均應在妊娠前行胸部X線檢查,以便早期發現及處理。
2).產前檢查:增加產前檢查次數以便在治療期間及時瞭解病情變化和及時發現妊娠期並發癥。
3)懷孕期間: 孕婦需保證攝取足夠多的熱量,食用高蛋白、高維生素食物,如動物肉類、奶、蛋、新鮮蔬菜、水果等,及時治療早孕反應,防止病情惡化;在妊娠初期如有食欲不振、惡心嘔吐等反應,要及時治療,以免影響營養攝入;適當的休息可以減少呼吸運動,有利於肺部病灶的愈合;當然,新鮮空氣和充足的陽光也是不可少的;孕婦要盡量避免放射線檢查;禁止應用以下藥物:鏈黴素、吡嗪酰胺、氨硫脲、環絲氨酸;這期間一般不考慮手術治療肺結核,若必須手術,應選在懷孕前半期。患有結核病的孕婦應盡量避免過多消耗體力,以防止病情加重。為避免分娩時體力消耗過多,需要盡可能縮短產程。
4)產後期間:患有結核病的新媽媽要比普通產婦休息更長的時間,並多進食營養價值高的食物。新媽媽不要親自帶孩子,否則既影響休息,消耗體力,又增加瞭把疾病傳染給孩子的機會。 產後要多休息。
保健品查詢妊娠合並肺結核中醫治療方法暫無相關信息
中藥材查詢妊娠合並肺結核西醫治療方法妊娠合並肺結核診斷明確後,應請呼吸科醫師會診協商處理。
1.加強產前保健:多數患者在孕前已明確診斷而及時治療,妊娠均可獲良好結局,如健康教育及孕期保健的重要性未被普遍重視,個別肺結核重度患者,一旦懷孕可發生不良後果。
2.播散性或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未經治療者,應在孕6~8周內,行人工流產術後,經治療病情穩定後再妊娠。
3.一般治療 及時治療妊娠嘔吐,註意補充營養,給予高蛋白和富有多種維生素的食物,肺結核活動期應臥床休息,房間內保持通風、陽光充足。
4..抗結核藥物治療 妊娠期已不主張應用鏈黴素。目前治療肺結核的方法多采用美國疾病預防和控制中心及胸科協會推薦的方案。可用2~4種藥聯用,總療程為6~9個月。藥物的數目可以依據有無結核菌的抗藥性而調整。
以下幾個因素可以提高治療的效果:恰當的藥物劑量;多藥聯用;足夠療程。藥物可以每天給藥也可以間斷給藥,或兩種方法交替。可依據病人的依從性而采用不同的給藥方法。對依從性不好的病人要密切監督,改用每周2~3次給藥,能提高病人的依從性從而改善病人的預後。近年來有固定劑量的復合劑問世,便於臨床監督,對提高患者用藥物依從性方面都有較大的幫助。
治療結核病的藥物較多,但不同的抗結核藥對孕婦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不利的一面。常用的一線抗結核病藥為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
(1)異煙肼:是最早使用的有效抗結核病藥。對結核桿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療效較好,用量較小,毒性相對較低,易為病人所接受。可以口服,胃腸吸收良好且價格低廉。藥物可以在全身各種體腔及體液中保持較高的濃度,甚至可以殺死幹酪樣病灶裡的細菌。
其用法與用量:10~15mg/(kg·d)
副作用:其發生與其幹擾維生素B6(吡哆醇)的合成有關。最常見的是肝毒性即藥物性肝炎。另外,還有部分病人表現為外周神經損傷,少數可有中樞神經系統癥狀如癲癇發作等為預防前述副作用,可以同時加用維生素B6。有文獻報道用異煙肼的孕婦新生兒癲癇發生率較高,但用維生素B6可以減少新生兒癲癇的發生。
盡管異煙肼可以穿過胎盤,也可以在乳汁中,但目前尚未發現有致畸作用,因而在孕期甚至在孕早期也是可以使用的。
在這接近50年的使用歷史中,雖然有的病人所感染的結核菌已經產生瞭耐藥性,但絕大多數醫生仍認為它是治療結核病的一個不可缺少的主藥。
(2)利福平:是一種口服殺菌劑,經胃腸道吸收後可分佈到全身組織與細胞,其作用機制是抑制結核菌DNA依賴性RNA多聚酶,
副作用為可引起藥物性肝炎、惡心嘔吐、皮膚過敏、發熱反應、紫癜及血小板減少等。利福平可能對胎兒有潛在性副作用,可能會增加先天性畸形的發生率,但臨床研究目前尚未證實該藥會增加出生缺陷。另外,利福平是一種P450氧化系統的強力調節劑,可使多種藥物在體內加速降解。因此在使用其他藥物時應註意相互作用,以免引起其他藥物療效下降。
其用法與用量:10~20mg/(kg·d),
(3)吡嗪酰胺:是20世紀50年代開發的一種治療結核的有效藥物,口服吸收良好,小劑量有抑菌作用,大劑量有殺菌作用,在酸性環境中發揮最佳作用,可自由進入細胞內,因而可以殺死細胞內的病菌,從腎臟中排泄。
副作用:盡管吡嗪酰胺有肝毒性作用,但與利福平及異煙肼合用,但與利福平及異煙肼合用並不增加肝功能異常的發生率。另外,本藥可增加血中尿酸濃度,同時又有抑制腎臟排泄尿酸,因而長時間使用可並發痛風癥,但一般不需停藥。由於目前尚無對胎兒致畸方面的資料,因而有些學者不推薦用於妊娠合並結核,但仍有不少醫師把吡嗪酰胺用於妊娠合並結核,也沒有發現對胎兒有何副作用。
其用法與用量:15~30mg/(kg·d)。
(4)乙胺丁醇:也是一種毒性較低吸收較好的抗結核藥,較小劑量(15mg/kg)即起到抑菌作用,而較大劑量(25mg/kg)則有殺菌作用。其真正的藥理作用尚不清楚。
其主要副作用是可能引起視神經炎,表現為視物模糊、中樞性視野缺損及紅綠色盲,這一副作用隨著用藥劑量的增大及用藥時間的延長而加重。動物實驗表明乙胺丁醇可致畸,但人類使用的劑量目前尚未發現增加出生缺陷的報道。
其用法與用量:15~25mg/(kg·d)。
(5)其他抗結核病藥:有對氨基水楊酸、乙硫異煙胺、環絲氨酸、卷曲黴素、鏈黴素、卡那黴素等,由於對胎兒有較大的副作用,病人耐受性差,因而在孕期不作常規使用。還有一些藥物具有抗結核作用,隻是在耐藥嚴重的患者使用,而不作常規使用,如阿齊黴素、阿米卡星、氯法齊明(氯苯吩嗪)及環絲氨酸等。如對氨水楊酸(PAS) 雖未見PAS有致畸胎毒副作用的報道,但由於該藥胃腸道反應劇烈,妊娠期婦女很難耐受,使應用受到限制。氟喹諾酮類 能抑制軟骨發育,造成關節軟骨糜爛或水瘤形成,屬於禁忌藥物。
5.手術治療 很少采用。一般認為如肺部病變適合手術,孕婦並非禁忌,但應嚴格掌握手術指征,僅限於對病灶局限、反復咯血或肺結核瘤、空洞經保守治療無效,考慮手術療法對母兒有利者。
施行手術時間,宜在妊娠16~28周內。術式應根據病變程度和范圍而定,包括肺楔形切除、肺段切除、肺葉切除或單側肺切除。有學者認為,妊娠期或妊娠前施行胸腔手術,不影響本次或以後的妊娠,其產程進程、分娩和嬰兒預後與未接受手術者無顯著差異。
6.產科處理
(1)孕期處理:凡是病情可以妊娠者,抗結核治療和孕期保健必須同時進行。對嚴重患者應在結核病療養院或傢中對她們行孕期保健檢查,特別註意精神安慰和鼓勵,消除思想負擔,有利防止高血壓等妊娠並發癥。
(2)分娩期的處理:產程開始更註意熱能的供應和休息,防止由熱能供應不足或精神緊張而引起的宮縮乏力。第二產程多需產鉗或胎頭吸引器助產,以免疲勞過度使病情加重。如需剖宮產者,均行硬膜外麻醉為妥。產後註意出血感染。
如母親分娩時痰檢為陽性,且嬰兒情況良好,則應給嬰兒3個月的預防性化療(異煙肼5mg/Kg每日一次),而不接種卡介苗。3個月後結核菌素試驗如為陰性,可停用異煙肼,接種卡介苗;如為陽性,再化療3個月;如結核菌素試驗結果轉為陰性可給嬰兒接種卡介苗;若嬰兒有結核中毒癥狀,表現低熱、吃奶少、咳嗽、消瘦等癥狀時,應給予全程抗結核治療,以預防結核性腦膜炎的發生。
(3)產褥期的處理:對於活動性肺結核產婦,必須延長休息和繼續抗結核治療及增加營養,並積極防治產褥期感染。新生兒應與患母隔離,並及時接種卡介苗。如果產婦為播散性肺結核患者,則其嬰兒需用INH每日15~20mg/kg,持續1年;如果結核菌素皮膚試驗及胸片均陰性,則可用卡介苗;如皮膚試驗陽性而胸片陰性,則需繼用INH1年;如皮膚試驗及胸片均為陽性,則需另加他抗結核藥物。
7.關於終止妊娠和絕育問題 如果孕婦合並肺結核充分接受瞭抗結核藥物的治療,結核對孕期、產褥期的婦女和胎兒不會造成不良影響,對大多數結核病患者,不提倡療病性流產。但如有以下情況時應終止妊娠:
(1)妊娠劇吐經保守治療無效者;
(2)結核病伴心、肝、腎功能不全,不能耐受妊娠、自然分娩及剖宮產術;
(3)嚴重的活動性肺結核伴有肺功能減退,估計不能耐受繼續妊娠及分娩者;
(4)活動性結核需要及時治療,而藥物又對胎兒發育有不良影響者;
(5)肺結核合並反復咯血者;
(6)糖尿病孕婦合並結核病者;
(7)HIV感染或AIDS孕婦合並結核病者;
(8)各型肺結核進展期病變廣泛及有空洞形成者;
(9)耐多藥結核菌感染者;
(10)已有子女的婦女,應規勸其終止妊娠和考慮施行絕育術。
8.新生兒處理
(1)患活動性結核的母親在接觸嬰兒前,應至少抗結核治療3周以上,而且嬰兒也應進行INH預防性治療。
(2)患活動性肺結核的孕婦分娩後,如果新生兒不能立即給予INH預防治療或母親對INH耐藥,應給新生兒接種凍幹卡介苗,預防感染。
(3)若無活動性結核的母親已接受預防性治療且又無再次發生活動性結核的證據時,可以接觸新生兒。
藥療是根本,而食療能輔助藥物的治療,那麼妊娠合並肺結核的食療和飲食又是怎麼樣的?
藥品查詢1、痰抗酸桿菌塗片:將病人的痰制成塗片在鏡下檢測患者的陰、陽性
2、結核菌素試驗;
陽性:表示結核感染,但並不一定患病。稀釋度一作皮試呈陽性者,常提示體內有活動性結核灶。
陰性:提示沒有結核菌感染。但仍要排除下列情況。
(1)、結核菌感染後需4-8周變態反應才能充分建立;所以在變態反應前期,結素試驗可為陰性。
(2)、應用糖皮質激素等免疫抑制劑者,營養不良以及麻疹、百日咳病人,結素反應可暫時消失。
(3)、嚴重結核病和各種危重病人對結素無反應。
(4)、其它如淋巴免疫系統缺陷(白血病、結節病)病人和老年人的結素反應也常為陰性。
3、X線檢查,慎做(X線會對胎兒造成影響)。
肺部X線檢查不但可早期發現肺結核,而且可對病兆的部位、范圍、性質、發展情況和效果作出診斷。
應與支氣管炎、妊娠反應、上呼吸道感染、產褥期正常生理變化、產褥感染、支氣管擴張、肺炎等鑒別。
下列疾病尤應仔細鑒別。
1.妊娠反應:在妊娠早期(停經六周左右)孕婦體內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增多,胃酸分泌減少及胃排空時間延長,導致頭暈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厭惡油膩惡心、晨起嘔吐等一系列反應,統稱為妊娠反應。這些癥狀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妊娠12周後隨著體內HCG水平的下降,癥狀多自然消失食欲恢復正常。
2.肺炎 有輕度咳嗽、低熱的支原體肺炎和過敏性肺炎在X線上與早期浸潤型肺結核相似對這些一時不能鑒別的病例,不宜急於抗結核治療。支原體肺炎在2~3周內可自行消散起病後2周約2/3病人冷凝集試驗陽性,滴度>1∶32,特別是當滴度逐步升高時,有診斷價值。過敏性肺炎血中嗜酸粒細胞增多,且肺內浸潤常呈遊走性細菌性肺炎須與幹酪性肺炎相鑒別但細菌性肺炎起病多急驟,除高熱、寒戰外,有些細菌性肺炎有其特征性鶒的痰或X線表現,痰查結核菌陰性,而痰細菌學培養陽性在有效抗生素治療下,肺部炎癥一般可在3周左右消散。
3.上呼吸道感染:是指自鼻腔至喉部之間的急性炎癥的總稱,是最常見的感染性疾病。90%左右由病毒引起,細菌感染常繼發於病毒感染之後。該病四季、任何年齡均可發病,通過含有病毒的飛沫、霧滴,或經污染的用具進行傳播。常於機體抵抗力降低時,如受寒、勞累、淋雨等情況,原已存在或由外界侵入的病毒或/和細菌,迅速生長繁殖,導致感染。該病預後良好,有自限性,一般5-7天痊愈。
4.支氣管擴張癥 有慢性咳嗽、咳痰和反復咯血史須與慢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相鑒別。支氣管擴張癥痰結核菌陰性X線胸片見局部肺紋理增粗或卷發狀陰影,支氣管造影或CT檢查可確診。
5.其他疾病 成人支氣管淋巴結結核有時須與縱隔淋巴瘤結節病等相鑒別。結核病人結核菌素試驗陽性,抗結核治療有效。而淋巴瘤發展比較迅速,常有肝脾和全身淋巴結腫大,肝脾或淺表淋巴結活檢可確診結節病多不發熱肺門淋巴結腫大常為雙側性結核菌素試驗多呈陰性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活性測定陽性。
可並發肺念珠菌病、細菌性肺炎、肺間質纖維化等。
(1)肺念珠菌常繼發於各種慢性消耗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長期使用廣譜抗生素,常有呼吸道或肺部慢性病病史等情況,病人可伴有口腔、皮膚、胃腸、泌尿系等念珠菌感染。臨床癥狀:起病急、較重,有發熱、咳嗽、咳痰加劇等癥狀,痰呈白色膠腖狀或灰白色乳酪塊狀,具有發酵臭氣味。
(2)細菌性肺炎:常有受寒、勞累等誘因或伴慢性阻塞性肺病、心力衰竭等基礎疾病,三分之一患者病前有上呼吸道感染史。多數起病較急。
(3)肺間質纖維化:表現為進行性氣急,幹咳少痰或少量白黏痰,晚期出現以低氧血癥為主的呼吸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