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確已證實大量無節制地飲酒,對機體許多器官系統均有很大的損害作用,神經系統是酒精濫用致病的主要靶器官之一。
(二)發病機制
與一般的麻醉劑相似,酒精直接作用於神經細胞膜,這類物質像巴比妥類一樣是脂溶性的。通過溶解細胞膜與細胞膜的脂蛋白相互作用而產生效應。酒精是CNS的抑制劑而不是興奮劑,一些酒精中毒的早期癥狀提示大腦興奮,如喋喋不休、攻擊性、過分活躍和大腦皮質電興奮增加等,這是因為正常情況下調節大腦皮質活動的皮質下某些結構(可能上部腦幹的網狀結構)被抑制的結果。同樣早期腱反射活躍可能反映高級抑制中樞對脊髓的運動神經元的短暫性失控。然而,隨酒精量的增大,抑制作用擴展至大腦、腦幹和脊髓神經細胞。
有關酒精導致神經系統繼發性損傷的機制尚未完全闡明,現認為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1.影響維生素B1代謝 影響和抑制維生素B1的吸收及在肝臟內的儲存,導致患者體內維生素B1水平明顯低於正常人。一般情況下,神經組織的主要能量來源於糖代謝,在維生素B1缺乏時,由於焦磷酸硫胺素的減少,可造成糖代謝的障礙,引起神經組織的供能減少,進而產生神經組織功能和結構上的異常。此外,維生素B1的缺乏還能夠造成磷酸戊糖代謝途徑障礙,影響磷脂類的合成,使周圍和中樞神經組織出現脫髓鞘和軸索變性樣改變。
2.具有脂溶性 可迅速通過血-腦脊液屏障和神經細胞膜,並可作用於膜上的某些酶類和受體而影響細胞的功能。
3.其他 酒精代謝過程中生成的自由基和其他代謝產物也能夠造成神經系統的損害。
酒精中毒性神經疾病的主要病理變化:長期慢性酗酒造成神經細胞慢性損害,神經突觸減少、神經元脫失。
1.神經系統酒精性疾病的分類 根據已知酒精所產生病理作用的機制將酒精性疾病分為以下幾類。
(1)急性酒精中毒:單純醉酒、復雜性醉酒、病理性醉酒。
(2)禁酒或戒斷綜合征:震顫、妄想、抽搐、譫妄性震顫。
(3)繼發於酒精中毒的神經系統營養不良性疾病:
①Wernicke-Korsakoff綜合征。
②多周圍神經病。
③視神經萎縮(煙-酒性綜合征)。
④糙皮病。
(4)與酒中毒有關發病機制不明確的疾病:
①小腦變性。
②Marchiafava-Bignami病。
③腦橋中央髓鞘溶解癥。
④酗酒性心肌病和肌病。
⑤酗酒性癡呆。
⑥腦萎縮。
(5)胎兒酒精綜合征。
(6)肝硬化和門脈綜合分流所致的神經系統疾病:
①肝性木僵和昏迷。
②慢性肝腦變性。
2.酒精中毒性神經系統損害的主要臨床表現
(1)酒精不同程度地影響各種運動功能,包括簡單的站立、講話、眼球運動和高度精密、復雜的運動技能。運動變得緩慢而且不準確、唐突,因此不能勝任技能性工作。
(2)酒精還通過幹擾感知速度和持續性腦力活動而損害智能。學習過程緩慢、效果差,易形成詞和數字的過多聯系。集中和持久註意力的能力降低。患者不能全面的考慮問題而將問題簡單化。最終酒精將損害判斷和認知能力,甚至喪失所有的思維和推理能力。
(3)Miles在很多年以前,在非成癮人群中建立瞭一組血液乙醇與功能損害程度量表關系。當血液乙醇濃度為30mg/dl時,可出現輕度的欣快;在50mg/dl時出現輕度共濟失調;在100mg/dl時共濟失調明顯;在200mg/dl時出現意識混亂,智能活動水平降低;在300mg/dl時患者呈木僵昏迷狀態;達到1000mg/dl時呈深麻醉狀態,有致死的可能。
(4)對酒精的耐受:習慣性飲酒可使酒量增大,從而使酒精作用降低,這是慢性酗酒者大量飲酒而無明顯醉酒跡象的原因。在短期酒精暴露後,神經系統能夠調節適應酒精的存在。因此,如果血液中乙醇的濃度升高非常緩慢,即使濃度達到很高,也很少出現癥狀。反過來說,乙醇的血液峰值上升越快,中毒的程度越重。如前面所指出的,影響這種快速適應性的重要因素,不是血液中乙醇的濃度,而是乙醇在身體存在的時間長短。對酒精耐受潛在機制的認識剛剛起步,酗酒者一定程度的耐受性,用乙醇代謝增強似乎不能解釋,神經元對乙醇適應程度增加可能是更好的解釋。
如前所述,乙醇對於細胞膜有很強的生理、生化作用。乙醇在脂質雙層溶解脂質,使液體狀脫脂質比例增大,膠質比例減少。這一過程使其他膜結構特別是蛋白質紊亂。有人提出,乙醇類似吸入性麻醉劑通過“液化膜結構”,而產生中毒性作用。隨著神經細胞膜耐受的發展,對乙醇的液化作用具有抵抗力。乙醇對調節離子通道,特別是氯和鈣通道的細胞膜受體系統的作用也同樣重要。
慢性給予乙醇可使神經細胞膜的鈣離子通道數目增加;另外,在慢性給予乙醇的期間給予鈣離子通道阻滯藥可防止神經元鈣通道增加和酒精耐受的產生。
主要根據飲酒史、臨床表現和適當的輔助檢查,如血、尿酒精濃度的測定等可以做出診斷。
少量合理飲酒對人體可能有一定益處,避免長期大量飲酒是預防酒精中毒性神經疾病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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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材查詢酒精中毒性神經疾病西醫治療方法(一)治療
1.急性酒精中毒 治療原則基本上與其他中樞神經抑制劑中毒的救治相同,包括催吐、洗胃、生命體征的維持及加強代謝等一般性措施。輕度中毒無需特殊治療,註意保暖、側臥,並要避免駕駛機動車輛。嚴重者可用50%葡萄糖100ml、胰島素20U靜脈註射,同時肌註維生素B1、B6和煙酸各l00mg,可加速乙酰化。近年來阿片受體拮抗藥納洛酮(naloxone)也被用於急性酒精中毒的救治,一般用法為,0.4~0.8mg/次,肌內註射,也可用0.4~0.8mg溶解在5%的葡萄糖溶液中靜脈註射,能夠重復使用,直至患者清醒為止。及時充分地使用該藥,不僅可提高存活率,減少並發癥,而且可縮短昏迷時間,並且該藥副作用少,安全性好,但高血壓和心功能不全者應慎用。此外,呼吸抑制者可給予呼吸興奮劑,血壓下降者可加速補液、應用升壓藥,腦水腫者應降顱壓治療。
2.戒斷綜合征 患者應安靜休息,保證營養,給予B族維生素。酒精性震顫多為自限性,多數病例不需用藥物治療,若震顫持續較久或較重者,可用 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藥,如普萘洛爾,初用小劑量20mg,2次/d,逐漸增加到80~120mg/d,即可緩解。若有焦慮、失眠等腦部癥狀者可給予安定劑以緩解戒斷癥狀。戒酒性癲癇患者可用苯妥英(苯妥英鈉)或卡馬西平,但巴比妥類藥物應慎用,因可能有增加呼吸抑制的危險。有幻覺者可用氟哌啶醇。震顫譫妄為內科急癥,需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其救治原則為:①使用苯二氮卓類及普萘洛爾(心得安)等藥物,控制戒斷癥狀的發生及發展。地西泮(安定)可靜註,每5分鐘給予2.5~5mg,直到病人安靜為止,然後可給5~5mg,直到病人安靜為止,然後可給5~l0mg口服,或必要時緩慢靜註,每2~6小時1次;②病人常有脫水及鉀的耗竭和周圍循環衰竭,故應積極補充水分和電解質,以補充血容量和保持水電解質的平衡;③若因肝臟疾病或血小板減少而造成出血時,可給予輸入新鮮血;④可使用小量抗精神病藥物(氟哌啶醇),控制精神癥狀;⑤預防感染等並發癥;⑥記出入量,必要時暫置導尿管。⑦視病情可采取保護性約束,防止沖動及自傷。
3.慢性酒精中毒 治療原則包括絕對戒酒,改善營養,補充大量B族維生素,給予神經、肌肉營養藥等。Wernicke腦病和Korsakoff綜合征應早期大量使用維生素B1,重癥患者可同時給予煙酸和其他B族維生素;大多數病人在治療後眼征迅速消失,繼之共濟失調改善,但精神癥狀恢復緩慢。腦橋中央型髓鞘溶解癥的治療除給予大量B族維生素外,應註意維持電解質、尤其是鈉平衡和足夠的營養。酒精性癡呆患者在改善營養和給予大劑量維生素B1的同時,可使用血管擴張藥物、改善腦代謝藥物、鈣拮抗藥等。酒精性腦萎縮患者可給予B族維生素,腦代謝活化劑如腦蛋白水解物(腦活素)、胞磷膽堿(胞二磷膽堿)、細胞色素C、三磷腺苷(ATP)、谷氨酸、γ-氨酪酸、吡硫醇(腦復新)、吡拉西坦(腦復康)等,以及高壓氧治療。其他慢性酒精中毒如酒精性弱視、酒精性小腦變性、胼胝體進行性變性、酒精性肌病等亦以改善營養、補充維生素B1及其他B族維生素類為主。
(二)預後
大量飲酒對許多人體器官系統都有很大的損害。急性酒精中毒依據中毒程度不同,使預後不同,輕度中毒無需特殊治療,嚴重者可救治無效死亡。慢性酒精中毒則產生慢性神經精神癥狀,甚至出現神經系統不可逆性損害,最終酒精將損害判斷和認知能力,直至喪失所有的思維和推理能力。
藥療是根本,而食療能輔助藥物的治療,那麼酒精中毒性神經疾病的食療和飲食又是怎麼樣的?
藥品查詢濫用酒精對人體許多器官系統均有很大的損害作用,現已證實酒精中毒可引起嚴重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臟附壁血栓形成,心肌病、心肌梗死、高血壓,以及血小板數增多、凝集功能增加和纖維蛋白自發性溶解時間延長等。大量嗜酒母親的胎盤發現有超微結構的變化,可能間接影響瞭胎兒,使胎兒發育不良或畸形。一次大量飲酒可出現急性神經精神癥狀,長期飲酒則產生慢性神經精神癥狀,甚至出現神經系統不可逆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