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目前多數認為在生物的、化學的或物理的刺激因素作用,正常組織或胚胎殘留組織發生癌變,出現無限制的增殖。
1、物理因素
資料表明放射線可誘發皮膚、唇、舌、食管的癌腫。腦瘤放射治療數年後,在照射區發生其他性質的腫瘤。動物試驗發現放射線可使組織間變(癌變)。其機制是放射線使顱內纖維母細胞或腦膜內皮細胞的癌基因突變,而引起細胞的癌變。
2、化學因素
動物實驗證實多種化學物可誘腦腫瘤(各種膠質瘤、腦膜瘤、肉瘤、上皮癌、垂體腺瘤等),常見的有蒽類化合物,如甲基膽蒽、二苯蒽、苯並比等、N-亞硝酸類化合物,如亞硝基哌啶、二亞硝基哌嗪、甲基亞硝脲等。
3、生物學因素
實驗證實病毒(如:腺病毒、猴空泡病毒(SV40 )、肉瘤病毒等)可誘發起禽類及脊椎動物的顱內腫瘤。病毒插入細胞的染色體上,改變瞭染色體基因的特性,使細胞原有增殖的特性發生改變。
4、先天性及遺傳因素
胚胎發育過程中有些細胞或組織可停止生長而殘留腦內,具有分化的潛力,可發展為腦瘤,常見的有顱咽管瘤、脊索瘤、畸胎瘤、上皮樣及皮樣囊腫等。這些先天性殘留的胚胎細胞經病毒、放射線、致癌化學物質的作用,出現突變,向癌的發生方向發展。
(二)發病機制
發生機理尚未完全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