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肉毒梭菌(Clostridium botulinum)於1897年在比利時一次食物中毒事件中由van Ermengen首先分離出。菌體長2~4μm、寬0.5~2μm,菌體有4~8根鞭毛,能運動,無莢膜,在厭氧環境中生長,容易形成芽孢。幼齡菌體革蘭染色陽性,形成芽孢後的老齡菌體為陰性。本菌廣泛存在自然界中,以芽孢形式存在土壤、蔬菜、水果、谷物中,亦可存在於動物糞便中。芽孢耐熱性強,煮沸6h仍具有活性,高壓滅菌120℃需20min才被殺死,幹熱180℃ 5~15min才能被殺死。對常用消毒劑不敏感,5%苯酚或20%甲醛溶液24h,10%鹽酸溶液中1h才能殺滅。肉毒梭菌毒素為肉毒梭菌分泌的外毒素,其本質為多肽。根據外毒素的抗原性不同,目前分成A,B,C(Ca,Cb),D,E,F,G八個型。引起人患病的主要為A,B,E三型,F型,G型偶有報告。C型、D型主要引起野生水鳥、牛、馬、鴨、雞和水貂發病。在已知的化學毒物和生物毒物中,肉毒梭菌毒素的毒性極強,對人的致死量約為2μg,是一種嗜神經毒。對神經組織親和力A型最強,E型次之,B型較弱。毒素對胃酸有抵抗力,但對熱較敏感,80℃ 30min或100℃ 10min可破壞。在幹燥、密封、陰暗常溫的條件下,毒素可保存多年。故被肉毒梭菌污染的罐頭食品中的毒素,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其毒性。毒素及其經甲醛處理的類毒素具有抗原性,接種動物可產生抗毒血清,能中和同型毒素。
(二)發病機制
人攝入被肉毒梭菌外毒素污染的食物,不能被胃酸和消化酶破壞。由於肉毒梭菌毒素在菌體內是以無毒性前體存在,受自身產生的激活酶作用變成有活性毒素,腸道胰蛋白酶有激活作用。肉毒梭菌外毒素在胃和小腸內被蛋白溶解酶分解成小分子後,吸收進入血液循環,到達運動神經突觸和膽堿能神經末梢。其作用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毒素與神經末梢表面部分可逆性結合,可被相應的抗毒素中和。第二階段,毒素處於乙酰膽堿釋放部位,鄰近的受體發生不可逆結合,從而抑制神經傳導遞質-乙酰膽堿的釋放,使肌肉不能收縮,導致眼肌、咽肌以及全身骨骼肌處於持續癱瘓狀態。肉毒中毒病理變化呈非特異性,病理改變不一定能反映出中毒程度。因為中毒越重,死亡越快,組織病變反而較輕。屍檢偶見腦神經核、脊髓前角退行變,腦膜充血、水腫,肝、脾、腎及其他器官可見充血和小血栓形成。嬰兒肉毒中毒的發病年齡均小於6個月,其發病原理與上述不同。主要是嬰兒食用的食品中測不出毒素,但患兒糞便可查到肉毒梭菌及其毒素。故提示可能由於食入肉毒梭菌芽孢或繁殖體,雖不含外毒素,但菌體在腸道繁殖產生外毒素,經腸黏膜吸收後出現癥狀。
潛伏期長短與進入毒素量有關,可短至數小時,也可長達十餘天,潛伏期愈短,病情愈重。但潛伏期長者也可呈重型,或者輕型起病,後發展成重型。臨床表現輕重不一,輕者僅輕微不適,無需治療,重者可於24h內致死。起病急驟,以中樞神經系統癥狀為主,早期有惡心、嘔吐等癥狀,一般B型和E型比A型常見,繼之出現頭昏、頭痛、全身乏力、視力模糊、復視。當膽堿能神經的傳遞作用受損,可見便秘、尿瀦留及唾液和淚液分泌減少。體檢發現:精神緊張、上眼瞼下垂、眼外肌運動無力、眼球調節功能減退或消失。有些患者瞳孔兩側不等大、光反應遲鈍。重癥者腭、舌、咽、呼吸肌呈對稱性弛緩性輕癱,出現咀嚼困難、吞咽困難、語言困難、呼吸困難等腦神經損害。四肢肌肉弛緩性輕癱表現為深腱反射可減弱和消失。但不出現病理反射,肢體癱瘓則較少見,感覺正常,意識清楚。無繼發感染者體溫正常。肉毒中毒一旦出現癥狀,病情進展迅速,變化明顯,重癥可有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或繼發肺部感染,若搶救不及時可於2~3天而死亡。經過穩定期後,逐漸進入恢復期,大多於6~10天內恢復,長者達1個月以上。一般呼吸、吞咽及語言困難先行緩解,隨後癱瘓肢體的肌肉漸復原,視覺恢復較慢,有時需數月之久。嬰兒肉毒中毒:年齡為4~26周,大多為混合喂養,也有單純母乳喂養,初發癥狀為便秘、不吃奶、全身弛軟、哭聲低沉、頸軟不能抬頭,繼而出現腦神經麻痹。病情進展迅猛,可因呼吸麻痹死亡。也有疴隋較輕者,僅有腹脹,或難以覺察的便秘、乏力。故應警惕漏診或誤診。創傷性肉毒中毒:由傷口感染到出現中毒癥狀的潛伏期約10~14天,表現與食物中毒型相同,但無惡心、嘔吐等胃腸道癥狀。可以有發熱、毒血癥表現。
根據特殊飲食史及同餐者發病情況,結合臨床表現咽幹、便秘、視力模糊和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等癥狀和體征,一般不難作出診斷,檢出細菌僅能作為輔助依據,其目的在於通過培養檢出毒素而獲確診。嬰兒肉毒中毒的確診主要依據檢測患兒糞便中肉毒梭菌或肉毒梭菌毒素,因血中毒素可能已被結合而不易檢出。創傷性肉毒中毒,主要檢測傷口肉毒梭菌或血清中毒素。
1,預防:
1).嚴格執行食品管理法,對罐頭食品、火腿、醃臘食品的制作和保存應進行衛生檢查,對醃魚、咸肉、臘腸必須蒸透、煮透、炒透才能進食,禁止食用發酵或腐敗的食物。罐頭食品頂部膨出現象或有變質者均應禁止出售。
2).禁止食用腐敗變質的食物。
3).同食者發生肉毒中毒,未發病者可考慮給以多價血清1000~2000U作預防,並進行觀察,生活中必須經常食用罐頭食品者,可用肉毒梭菌類毒素預防註射,1ml/次,皮下註射,1次/周,共註射3次。
4).戰時,敵人可能散佈肉毒毒素氣溶膠,或肉毒毒素結晶污染水源,必要時對有關人員,應進行自動免疫。
保健品查詢肉毒中毒中醫治療方法1, 預防:
1).嚴格執行食品管理法,對罐頭食品、火腿、醃臘食品的制作和保存應進行衛生檢查,對醃魚、咸肉、臘腸必須蒸透、煮透、炒透才能進食。罐頭食品頂部膨出現象或有變質者均應禁止出售。
2).禁止食用腐敗變質的食物。
3).同食者發生肉毒中毒,未發病者可考慮給以多價血清1000~2000U作預防,並進行觀察,生活中必須經常食用罐頭食品者,可用肉毒梭菌類毒素預防註射,1ml/次,皮下註射,1次/周,共註射3次。
4).散佈肉毒毒素氣溶膠,或肉毒毒素結晶污染水源,必要時對有關人員,應進行自動免疫。
中藥材查詢肉毒中毒西醫治療方法(一)治療
1.一般治療
(1)清除胃腸內毒:由於肉毒梭菌外毒素在堿性液中易破壞,在氧化劑作用下毒性減弱,故確診或疑似肉毒中毒時,可用5%碳酸氫鈉或1∶4000高錳酸鉀溶液洗胃,清除攝入的毒素。對沒有腸麻痹者,可應用導瀉劑和灌腸排除腸內未吸收的毒素,但不宜使用枸櫞酸鎂和硫酸鎂。因鎂可加強肉毒梭菌毒素引起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2)對癥治療:加強護理,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呼吸道有分泌物不能自行排出者,應予以定期吸痰,必要時選擇氣管切開。一旦發生呼吸衰竭,應盡早使用人工呼吸器輔助呼吸,對較輕的病例可作氣管插管。對嚴重腸梗阻患者應用鼻胃管胃腸減壓。有尿瀦留者應給予持續導尿。天咽困難者用鼻飼或靜脈滴註,發生肺炎等繼發感染時給予適宜的抗菌藥物。創傷型肉毒中毒患者,必須徹底清創,並給予抗血清。
(3)補充液體及營養:有吞咽困難者應予鼻飼飲食或者靜脈滴註每天必需的液體、電解質及其他營養。
2.抗毒素治療 精制肉毒抗毒血清可中和體液中的毒素。一般主張早期、足量使用。在毒型未能鑒定之前應給予多價抗毒素(A,B,E混合三聯抗毒素)5萬~10萬U,一次肌內註射或靜脈註射,6h後重復給藥。重癥病例,減量或停藥均不宜過早。當毒素型別明確時,應采用同型抗毒素血清註射。抗毒素血清註射前,應作皮內過敏試驗,如為陽性,必須由小劑量開始、逐步加量脫敏註射,直到病情緩解為止。嬰兒肉毒中毒的治療,由於患兒血中很少有毒素,故一般不建議使用抗毒素,主要采取對癥治療。近來有人主張大劑量青黴素,可減少腸道內肉毒梭菌外毒素的產生和吸收。
3.其他治療 吡啶(pyridine)能刺激神經生芽,可縮短病程;鹽酸胍啶有促進周圍神經釋放乙酰膽堿作用,故認為對神經癱瘓和呼吸功能有改進作用,劑量為15~50mg/(kg·d),可經鼻飼給予,但對嚴重的呼吸衰竭患者則無效。不良反應有胃腸反應、麻木感、肌痙攣、心律不齊等。抗生素僅適用於有並發感染者。
(二)預後
本病病死率高,A型為60%~70%,B型10%~30%,E型30%~50%。E型死亡較快。近年來由於早期使用抗毒血清,A型病死率已降至10%~25%,B型為1.5%左右。
藥療是根本,而食療能輔助藥物的治療,那麼肉毒中毒的食療和飲食又是怎麼樣的?
藥品查詢1.病原學檢查 將可疑食物、嘔吐物或排泄物加熱煮沸20min後,接種血瓊脂作厭氧菌培養,檢出致病菌。對創傷型肉毒中毒,在血清中找到毒素或從傷口處分離並在厭氧條件下培養出肉毒桿菌可明確診斷.嬰兒型肉毒中毒需與膿毒癥,先天性肌營養不良,脊柱肌肉萎縮,甲狀腺功能減退及良性先天性肌張力減低相鑒別.在糞便中找到肉毒毒素或該菌可確診。
2.毒素試驗
(1)動物試驗:將檢查標本浸出液飼喂動物,或作豚鼠、小白鼠腹腔內註射,同時設對照組,以加熱80℃ 30min處理的標本或加註混合型肉毒抗毒素於標本中,如試驗組動物發生肢體麻痹死亡,而對照組無,則本病的診斷即可成立。
(2)中和試驗:將各型抗毒素血清0.5ml註射小白鼠腹腔內,隨後接種標本0.5ml,同時設對照組,從而判斷毒素和定型。
(3)禽眼接種試驗:將含有毒素的浸出液,視禽類大小,采用0.1~0.3ml不等註入傢禽眼內角下方眼瞼皮下,出現眼瞼閉合,或出現麻痹性癱瘓和呼吸困難,經數十分鐘至數小時死亡,可作為快速診斷。
3.肌電圖檢查 有肌纖維顫動,單次刺激反應降低,多次反復刺激電勢反而增高,有短持續期小波幅多相運動、電勢增加等特點,有助於本病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