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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淹溺介紹

  淹溺是指包括水在內的各種液體淹沒面部及上呼吸道,導致人體因呼吸功能喪失所窒息而引起的生命危險狀態或死亡。淹溺的嚴重後果在於即使生命得以復蘇,淹溺引起的神經系統損害常足以使患兒喪失正常生活能力。國外資料顯示,在急診室接受心肺復蘇並存活的淹溺患兒中有60%~100%存在嚴重腦損害。

  淹溺的分類大多根據淹溺時間及缺氧程度、淹溺液體性質(淡水、海水、污水等)、出現並發癥等情況而劃分。淹溺(near drowning)一般指發生淹溺後存活24h以上;溺死(drowning)指因淹溺窒息於24h內死亡;繼發性溺死(secondary drowning)是指淹溺後短期內死於並發癥的患者,在溺水後初期病情不重,但以後病情惡化,最終導致死亡;浸漬綜合征(immersion syndrome)是指在跌入冰水時突然死亡,目前認為其發生與迷走神經過度興奮導致心跳停止或心室顫動有關。淹溺還可分為蒼白型和青紫型,前者為溺水後因心跳、呼吸反射性停止、意識迅速喪失,或伴有抽搐、顱腦外傷、顱內出血等;後者較為常見,原因為患兒在淹溺時出現劃水和掙紮運動,引起體內兒茶酚胺大量釋放。


原因

  (一)發病原因

  1、淹溺好發時間通常為夏季,好發地點包括池塘、江河、遊泳池、浴池等淡水區域,兒童在無大人看管情況下可能因不熟水性或不慎由浮水板上跌入水中溺水。溺水者以學齡期的青少年較多。

  2、兒童發生淹溺,通常存在一些意外因素,如遊泳中頭頸部嚴重受傷、潛水中發生減壓病、低溫性痙攣或心律失常、水中受虐待、驚厥、中毒等。

  3、傢中也可發生淹溺,傢長若照看不慎,小孩可失足跌入浴池內而淹溺;兒童也可因浴中癲癇發作、或因被虐待而淹溺。另外也可因為兒童玩耍時頭探入水缸中不能自拔導致溺水;或在池中因身體被池中排水口吸住或頭發被纏住而發生溺水。

  4、體溫過低和體能耗竭也是水性良好的遊泳者發生淹溺的重要原因。

  5、癲癇患兒遊泳時的溺水發生率是正常兒童的4~5倍,即使使用抗癲癇藥也不能達到完全保護作用。遊泳時的過度通氣、照相閃光燈刺激、水淹性癲癇(water immersion epilepsy)和勞累均會誘發癲癇發作。

  6、航船意外引起溺水的原因多為船隻傾覆後遇險者不會遊泳、體能耗竭、天氣寒冷同時缺乏救護支援和救生用品等。另外因為救生艇很小而人員超載,小艇缺乏驅動力時,救生船隨風漂泊,無法快速脫離險境,可能再遇風浪而傾覆。

  (二)發病機制

  1.當發生淹溺時,淹溺者可出現兩種反應:掙紮和反射性心跳呼吸驟停。年幼兒可表現入水後反射性屏氣,直接沉入水裡而不出現掙紮,在被救起後才恢復自主呼吸。部分遊泳者頭面部在接觸冷水後,由於迷走神經過度興奮,反射性地出現心動過緩或驟停而發生淹溺,有人稱該現象為“潛水反射”。大部分淹溺者在淹溺時發生掙紮和呼吸運動,隨著掙紮和缺氧,大量水被吞入胃內,吞水同時亦可有部分水被吸入氣道,淹溺後隨著缺氧,溺者意識很快喪失,如未及時遇救,隨即會出現心跳停止。

  2.淹溺後氣道內無吸入液體稱為“幹溺”,有人推測幹溺者在溺水時上呼吸道亦有水進入,但由於刺激瞭咽喉產生瞭咳嗽及吞咽反射,反射性地引起喉痙攣、聲門關閉和窒息。窒息的結果導致低氧血癥和意識喪失,最終因嚴重缺氧而心臟停止跳動。

  3.低溫是導致淹溺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小兒則因體表面積較大,皮下脂肪少,較成人更易發生低體溫。水溫過低引起體溫下降,低體溫則可引起遊泳動作失常、肌肉痙攣強直、感覺麻木以及屏氣能力下降。當中樞溫度<32℃時,可導致心律失常低血壓,甚至心跳停止。

  4.肺氣體交換障礙所致的低氧血癥是包括腦損傷在內的繼發性損害的主要原因。在淹溺後初期一般無明顯體液和水電解質代謝紊亂,但因海水與淡水成分不同,所致淹溺並大量吸入後的病理生理亦存在差異。高滲鹽水吸入肺泡內的結果導致毛細血管內血漿滲入肺泡內而發生肺泡性肺水腫,血漿喪失造成有效循環血量減少及血液濃縮。同時,海水中濃度較高的電解質鈉、氯、鎂等彌散進入血液後導致高滲和高鈉血癥。

  5.淡水與海水導致低氧血癥的機制略有不同。淡水可使肺表面活性物質失活和肺泡萎陷,並引起肺泡基底膜損害、肺泡炎癥、蛋白滲出、肺泡透明膜形成、肺廣泛水腫伴局部出血。海水淹溺則可使肺血管內液體向肺泡轉移,使肺表面活性物質被稀釋和沖洗流失,引起肺泡萎陷。動物兔實驗中發現淹溺後肺血管內皮和肺泡壁的線粒體形態異常。液體吸入還可引起肺內血液分流、肺順應性下降、通氣血流比值失調和支氣管痙攣,這些變化均可加重低氧血癥。


症狀

小兒淹溺早期癥狀有哪些?

  (一)臨床特征:

  淹溺患者臨床表現個體差異較大,輕者可無明顯異常體征,重者需進行心肺復蘇。並與溺水持續時間長短、吸入水量多少、吸入水的性質及器官損害范圍有關。臨床表現集中在肺部和中樞神經系統的缺氧損害。部分病例在淹溺經復蘇後2~6h才出現嚴重癥狀,並可有生命體征改變。

  1、溺水1~2min的可有神志模糊、呼吸不規則、血壓下降和心跳緩慢等癥狀;嚴重的並可有嗆咳、嘔吐,或因反射性喉痙攣而窒息死亡,亦可因嘔吐物吸入呼吸道而窒息。

  2、溺水3~4min以上者常出現昏迷、驚厥、顏面青紫、水腫、血性液體經口鼻湧出、四肢冰冷、血壓下降、肺部有囉音、偶有喘鳴音、心律失常或呼吸、心跳停止等。淹溺掙紮時若吞入大量液體者可出現腹脹,部分患者還可在淹溺時發生腦外傷、骨折等。

  3、大部分淹溺者都可有頭痛或視覺障礙、劇烈咳嗽、胸痛、呼吸困難、咳粉紅色泡沫樣痰。溺入海水者口渴感明顯,最初數小時可有寒戰、發熱。

  4、淹溺者也可有皮膚發紺、顏面腫脹、球結膜充血、口鼻充滿泡沫或泥污、常出現精神狀態改變、煩躁不安、肌張力增加等體征改變。

  (二)癥狀診斷:

  1.病史:應先仔細瞭解溺水時間,地點,是否沉入水底,獲救時意識、自主呼吸和發紺及水溫和水的性質(淡水、海水、臟水)等情況,以及對心肺復蘇搶救的反應等,結合體格檢查,確定淹溺的性質和程度。同時註意鑒別是否有外傷、驚厥、中毒、過度疲勞等異常因素。

  2.體格檢查:在搶救期間應重點觀察下列項目:

  (1)中心體溫及發紺情況。

  (2)是否存在自主心跳呼吸、呼吸急促、三凹征及喘鳴。

  (3)意識狀態情況、瞳孔對光反應、是否有去大腦體位及痛覺反應。

  (4)是否有頸部受傷和其他臟器損傷。

  3.顱內壓監測:有利於瞭解腦水腫狀態和指導治療。持續顱內壓高於20mmHg提示腦損傷嚴重。而顱內壓低於20mmHg、腦灌註壓高於50mmHg提示預後較好。

  4.淹溺經復蘇後可考慮做相應實驗室和輔助檢查,以瞭解病情程度和並發癥情況。


飲食保健

小兒淹溺吃什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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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

小兒淹溺應該如何護理?

治療

小兒淹溺治療前的註意事項?

  淹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做到預防的:

  1、加強對非遊泳水域和行船的管理,加強年幼兒照看,防止其接近水池,傢中有遊泳池的浴後應及時排放池內的水。

  2、傢長應讓傢中兒童認識到陌生水域中潛水的危險性,遊泳時應帶兒童到正規遊泳池,且應在照看下遊泳,或穿上救生衣。

  3、對於可能在遊泳中發生抽搐的患兒不宜下水遊泳,如智能低下、近期更換抗癲癇藥、癲癇未完全控制等。對於病情穩定2年以上的癲癇患兒,應在嚴密照看下進行遊泳,以防不測。

  4、青少年及傢長都應該加強對心肺復蘇知識的培訓。

  5、遊泳區域和船舶上應配備急救設施,使淹溺後患者能得到及時復蘇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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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治療

  1.遇溺現場急救:由於病人的預後直接與復蘇的時間和效率有關,救護者須首先搜尋和找到淹溺者,將其救上岸,對心跳呼吸停止者在現場進行心肺復蘇,並設法通知救護站。無復蘇經驗者可電話求助救護站,在電話指導下進行復蘇。

  (1)如找到瞭淹溺者,應盡可能及早給予以下處理:吸氧;對低體溫者擦幹皮膚,以幹衣包裹和取暖,並註意心律失常;及早放置周圍靜脈通路,對低血壓者給予輸液20ml/kg。

  (2)對於已昏迷者首先應保持其氣道通暢,然後給予呼吸和心臟復蘇。也可邊行倒水邊行人工呼吸,倒水可用雙手抱住小兒腹部方法,使其腰背向上,頭腳下垂,使水自呼吸道自然流出,搶救者同時將淹溺者的兩手臂不斷抖動促使積水外流。復蘇時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應同時進行。

  (3)氣道存在梗阻者可采用提頦壓腭(頸椎損傷者忌)方法,如仍無效可采用Heimlich法按壓腹部;若懷疑頸部損傷者,可將其頭部放正,並使頸部制動;心肺復蘇或氣管插管中的病人出現嘔吐的可壓迫環狀軟骨(Sellick法)來防止異物誤吸入氣道內。

  (4)淹溺者在得到初步處理後,均應送醫院作進一步觀察和治療,如轉運路途較遠時,在下列情況下應予氣管插管:①患兒昏迷,為保護氣道防止誤吸;②經一般處理不能維持氣道通暢;③轉運路途和時間較長,需保證穩定的開放氣道;④低體溫者。

  2.醫院內處理

  (1)病人安置:不論病人存在輕度發紺,還是伴有呼吸急促、呼吸窘迫、兩肺喘鳴及囉音、循環不良、心動過速、意識障礙等,均應送觀察室進行監護。收治ICU指征為:體溫低於32℃;昏迷;持續內環境紊亂;需氣管插管或CPAIP;心血管功能不穩定;癥狀體征急劇惡化。如本處無ICU監護條件,應考慮轉院治療。在初步搶救成功後4~6h,應常規巡視病人,及時瞭解病情變化。

  (2)呼吸支持:對入院時存在呼吸急促者均給予鼻導管或面罩吸氧;如無改善,可采用鼻塞或面罩式CPAP法及提高吸入氧濃度,CPAP開始的壓力可設定在5cmH2O左右,以後可增加2~5cmH2O,直至脈搏氧飽和度滿意為止。對於自主呼吸較弱或呼吸停止、呼吸費力、不能穩定維持氣道開放、需氣道保護預防誤吸、神經系統狀況嚴重及存在低氧血癥和二氧化碳瀦留者均應考慮給予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對支氣管痙攣者可采用支氣管舒張劑,如沙丁胺醇(舒喘靈)溶液霧化吸入。

  (3)糾正低血壓、維持心功能:對於低血壓者可給予生理鹽水或林格液10~20ml/kg,1~2次,並以10ml/(kg·h)速度維持,並隨時觀察血壓和循環情況。如休克持續存在,可考慮放置中心靜脈導管和肺動脈導管進行壓力監測,指導補液,如補充血容量數小時後血壓仍較低,則應給予升血壓藥物(如多巴胺)維持,並可給予多巴酚丁胺5~20μg/(kg·min)靜脈維持增強心肌收縮功能。

  (4)處理低溫:低體溫可影響病人對復蘇治療的反應,當患者體溫低於32℃時,應盡快給予復溫治療,使其體溫回升至32℃以上。但對於腦死亡者,由於腦內體溫調節功能喪失,復溫治療效果通常很差。

  (5)緩解腦水腫:當病人顱內壓超過20mmHg、腦灌註壓低於50mmHg時,大多數病人最終導致死亡,對有顱內高壓癥狀者可選用呋塞米1mg/kg靜註以及甘露醇0.5g/kg靜滴30min,每3~4小時輸註1次,治療中註意用藥後的癥狀反跳現象。積極控制驚厥亦有利於防止腦水腫和腦損害的進一步加重,對出現抽搐者可選用地西泮0.3mg/kg,靜註,或苯妥英鈉10~20mg/kg緩慢靜註。

  (6)其他治療:酌情選用抗生素;糾正水電解質和酸堿平衡紊亂;積極治療淹溺並發癥(如溶血、急性腎功能衰竭等)。腹脹者予放置胃管抽吸或持續胃腸吸引減壓和監測胃內容物,防止反流後誤吸。病情較重及尿瀦留者應放置導尿管監測尿量;對於污水、氨水等淹溺時,應用清水沖洗清理呼吸道污物。

  (二)預後

  病人的預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神經系統缺氧後的受損程度。

  文獻報道存在下列一些因素提示預後不良:年齡低於3歲,淹溺時間超過5min,心肺復蘇開始時間超過10min,出現驚厥、瞳孔擴大固定、昏迷、去大腦強直;非低溫狀態仍需持續心肺復蘇, pH<7.10,血糖>10mmol/L。

藥療是根本,而食療能輔助藥物的治療,那麼小兒淹溺的食療和飲食又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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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小兒淹溺應該做哪些檢查?

  1、血尿檢查:淹溺者,常有白細胞輕度增高。當吸入淡水較多時,可出現血液稀釋,甚至紅細胞溶解,血鉀升高、血和尿中出現遊離血紅蛋白等;吸入海水較多時,出現短暫性血液濃縮,輕度高納血癥或高氯血癥。幸存者10~30分鐘後可恢復正常的血容量和電解質濃度。無論淡水或海水淹溺,罕見致命性電解質紊亂,但溶血或急性腎衰竭時可有嚴重高鉀血癥。重者出現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的實驗室監測指標異常。

  2、心電圖檢查:心電圖常見表現有竇性心動過速、非特異性ST段和T波改變,通常數小時內恢復正常。出現室性心律失常、完全性心臟傳導阻滯時提示病情嚴重。

  3、血氣分析:瞭解患者體內酸堿平衡狀態。患者如需經常復查血氣,可安置一動脈插管;或輔以脈搏氧飽和度監測。

  4、X線胸片檢查:用於瞭解病人是否存在吸入性肺炎和氣胸,觀察氣管插管、胃管和中心靜脈導管的安放位置。對懷疑存在骨折、頸椎或頭顱外傷者,可給予骨骼攝片。

  5、其他 :還可以做全血常規、紅細胞比容、血電解質、血糖(低溫可引起低血糖或高血糖)、血滲透壓、肝腎功能、診斷DIC的各項指標(包括凝血酶原時間、部分凝血活酶時間、血小板計數、血漿纖維蛋白原、纖維蛋白降解產物)、尿常規等化驗檢查。


鑑別

小兒淹溺容易與哪些疾病混淆?

  對於淹溺要鑒別是單純性溺水或是傷害性溺水。根據溺水者的病史和表現,看其溺水前是否有癲癇、心臟病等疾病,以及落水時有無骨折損傷或被人蓄意傷害等癥狀。


並發症

小兒淹溺可以並發哪些疾病?

  部分患兒可繼發出現吸入性肺炎、呼吸衰竭、ARDS、缺血缺氧性腦病、溶血、心律失常、休克、急性腎功能衰竭及DIC等。

  1、 吸入性肺炎:系吸入酸性物質,動物脂肪如食物、胃內容物以及其他刺激性液體和發揮性的碳氫化合物後,引起的化學性肺炎,嚴重者可發生呼吸衰竭或呼吸窘迫綜合征。

  2、 呼吸衰竭:是由各種原因導致嚴重呼吸功能障礙引起動脈血氧分壓(PaO2)降低,伴或不伴有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PaCO2)增高而出現一系列病理生理紊亂的臨床綜合征。它是一種功能障礙狀態而不是一種疾病,可因肺部疾病引起也可能是各種疾病的並發癥。

  3、 ARDS:即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是指嚴重感染、創傷、休克等肺內外疾病襲擊後出現的以肺泡毛細血管損傷為主要表現的臨床綜合征,屬於急性肺損傷(acute lung injury,ALI)的嚴重階段或類型。其臨床特征包括呼吸頻速和窘迫,進行性低氧血癥,X線呈現彌漫性肺泡浸潤。

  4、 缺血缺氧性腦病:是圍產期新生兒因缺氧引起的腦部病變,主要由宮內窘迫、新生兒窒息缺氧引起,少數可發生在其他原因引起的腦損害。多發生在窒息人足月兒,但也可發生在早產兒。

  5、 溶血:由於紅細胞破裂,血紅蛋白逸出而造成。可由多種理化因素和毒素引起,如低滲溶液、機械性強力振蕩、突然低溫冷凍(-20℃~—25℃)或突然化凍、過酸或過堿,以及酒精、乙醚、皂堿、膽堿鹽等均可引起溶血。

  6、 心律失常:指心律起源部位、心搏頻率與節律以及沖動傳導等任一項異常。可見於各種器質性心臟病,其中以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簡稱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和風濕性心臟病(簡稱風心病)為多見,尤其在發生心力衰竭或急性心肌梗塞時。

  7、 急性腎功能衰竭:是一種由多種病因引起的急性腎損害,可在數小時至數天內使腎單位調節功能急劇減退,以致不能維持體液電解質平衡和排泄代謝產物,而導致高血鉀、代謝性酸中毒及急性尿毒癥綜合征。由溶血、外傷引起的血紅蛋白尿和肌紅蛋白尿可誘發急性腎功能衰竭,顯著水、電解質紊亂多見於特殊液體(如海水)淹溺,或液體大量吞入等。

  8、 DIC:即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指在某些致病因子作用下凝血因子或血小板被激活,大量促凝物質入血,從而引起一個以凝血功能失常為主要特征的病理過程。主要臨床表現為出血、休克、器官功能障礙和溶血性貧血。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 小兒淹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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